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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(jù)外媒報道,adidas與Thom Browne的多年糾紛正式“開打”!
adidas和Thom Browne關于在服裝和鞋履上使用條紋圖案的糾紛案正式開庭審理,adidas方表示“三條杠是品牌自1952年以來一直在產(chǎn)品中使用的標志”,每年會為相關產(chǎn)品投放價值3億美元的廣告,并公布了最新一個調(diào)查結果,向2400名消費者調(diào)查,26.9%的消費者認為Thom Browne條紋產(chǎn)品來自adidas。
Thom Browne則反駁稱,adidas并不是Thom Browne對標的品牌,且Thom Browne產(chǎn)品中的四條杠是橫向的,adidas則是垂直的三條紋,兩者之間并不存在混淆的可能。
截至目前,該案件仍在審理中,若adidas勝訴,則有800萬美元的賠償金等著Thom Browne支付,且業(yè)績也將受到嚴重沖擊,這聽起來感覺還有頗為嚴重。讓我們來回顧下兩個品牌糾紛的始末。兩個品牌的“打架”實際上始于2018年,當時Thom Browne開始更進一步在歐盟和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商標申請,注冊各種條紋設計。adidas隨即向歐盟提出異議,稱其律師調(diào)查了Thom Browne在美國的產(chǎn)品線,并發(fā)現(xiàn)了涉嫌侵權的雙條紋和四道杠商標的使用。
而Thom Browne本人在此前一份聲明中也作出回應,稱相信自己是正確的,品牌一直都光明磊落地行事。不過值得一提的是,因為這“三道杠”,adidas除了向Thom Browne發(fā)起炮火,還向其余如:J.Crew、Juicy Couture、Tesla、Forever 21、Skechers、Marc Jacobs、Sears、Abercrombie & Fitch、Ralph Lauren和Target等品牌提起近50起訴訟。
在與Gucci和Balenciaga等奢侈品牌的聯(lián)名合作中,adidas則是把“三道杠”作為主要的設計元素,強化該標志在消費者心中的認知度。
所以,當你們看到Thom Browne的條紋元素時會聯(lián)想到adidas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