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記得那些被“大數據殺熟”、被騷擾電話侵擾的日子嗎?信息收集太任性、個性化廣告滿天飛、侵權責任舉證難怎么辦?11月1日,隨著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實施,這些個人信息保護的痛點、難點、吐槽點將被一一擊破。深晚記者了解到,針對廣大公眾的重大關切,剛剛通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均給出了回應,相關問題有望得到破解。
個人信息滿“天”飛?
處理個人信息應取得個人同意
個人信息保護法緊緊圍繞規(guī)范個人信息處理活動、保障個人信息權益來構建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制度。“告知—同意”是法律確立的個人信息保護核心規(guī)則,是保障個人對其個人信息處理知情權和決定權的重要手段。
個人信息保護法要求處理個人信息,應當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個人同意,個人信息處理的重要事項發(fā)生變更的應當重新向個人告知并取得同意。
同時,針對現實生活中社會反映強烈的一攬子授權、強制同意等問題,個人信息保護法特別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敏感個人信息、向他人提供或公開個人信息、跨境轉移個人信息等環(huán)節(jié)應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,明確個人信息處理者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,不得以個人不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產品或者服務,并賦予個人撤回同意的權利,在個人撤回同意后,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停止處理或及時刪除其個人信息。
敏感個人信息不明確?
清晰劃定和嚴格保護敏感個人信息
個人信息保護法將生物識別、宗教信仰、特定身份、醫(yī)療健康、金融賬戶、行蹤軌跡等信息,以及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列為敏感個人信息。個人信息保護法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,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,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,同時應當事前進行影響評估,并向個人告知處理的必要性以及對個人權益的影響。這意味著公共場所,比如商場甚至小賣部等,隨意采集人臉信息不再允許。
個人信息保護法特別將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確定為敏感個人信息予以嚴格保護。同時,與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(guī)定相銜接,個人信息保護法要求處理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應當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(jiān)護人的同意,并應當對此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(guī)則。
個人權利不明晰?
個人有權限制個人信息的處理
個人信息保護法將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各項權利,包括知悉個人信息處理規(guī)則和處理事項、同意和撤回同意,以及個人信息的查詢、復制、更正、刪除等總結提升為知情權、決定權,明確個人有權限制個人信息的處理。
同時,為了適應互聯網應用和服務多樣化的實際,滿足日益增長的跨平臺轉移個人信息的需求,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個人信息可攜帶權作了原則規(guī)定,要求在符合國家網信部門規(guī)定條件的情形下,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為個人提供轉移其個人信息的途徑。
此外,個人信息保護法還對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作了專門規(guī)定,明確在尊重死者生前安排的前提下,其近親屬為自身合法、正當利益,可以對死者個人信息行使查閱、復制、更正、刪除等權利。
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行為難處罰?
加大懲戒力度
個人信息保護法根據個人信息處理的不同情況,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行為設置了不同梯次的行政處罰。對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輕微或一般違法行為,可由執(zhí)法部門責令改正、給予警告、沒收違法所得,對拒不改正的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款;對情節(jié)嚴重的違法行為,最高可處五千萬元或上一年度營業(yè)額百分之五的罰款,并可以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相關從業(yè)禁止的處罰。同時,個人信息保護法還專門規(guī)定,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,可以責令暫?;蚪K止提供服務。(記者 王宇 林冬雯 方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