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不久,江蘇南京,多位消費者通過永輝生活 APP 下單幾萬元茅臺酒后,至今無法取貨,也無法退款。對此,指定提貨地的永輝超市門店負責人卻一問三不知,客服則表示系統(tǒng)顯示已簽收。
今日,永輝超市發(fā)布聲明回應稱:
對于 " 永輝生活 App 賣茅臺只收款不發(fā)貨 " 情況,永輝高度重視,并在第一時間成立調查組,進行徹查。我們也將主動向有關部門匯報事件處理進展,積極配合監(jiān)管部門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由此給消費者帶來的困擾,我們深表歉意。
IT 之家了解到,根據(jù)《電子商務法》第二十條,電子商務經營者應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、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。
據(jù)報道,有律師指出,此行為已涉嫌違約,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