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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日前獲悉,天津海事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涉他國禁訴令的國際海運索賠糾紛案件,依法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訴求,并通過能動司法促成兩國企業(yè)達成和解。這也是天津首例涉他國禁訴令糾紛案。
香港某汽車公司委托挪威某汽車船運輸公司從天津港運輸27輛客車至墨西哥,到達目的港后,卻發(fā)現(xiàn)客車呈不同程度受損。事故發(fā)生后,中國某保險公司對27輛客車貨損進行了賠償,并依法取得了代位求償權,要求挪威汽車船運輸公司賠償損失,但挪威汽車船運輸公司稱,此前已與香港汽車公司就運輸約定仲裁條款,也向英國倫敦高等法院申請了全球禁訴令,禁止中國某保險公司在英國領域外進行訴訟。中國某保險公司則認為,中國法院具有管轄權,因此呈訟至天津海事法院。天津海事法院審判認為,保險公司并非仲裁條款當事人,沒有國際條約、國際慣例特別適用規(guī)定情況下,不受仲裁約束,最終裁定天津海事法院對案件具有管轄權。經(jīng)釋法明理,挪威汽車船公司認可中國法院具有管轄權,雙方就海運索賠達成和解。(記者張清)